本方法适用于新建的,使用中和维修后的混凝土标准养护室(简称标养室)的检验。
- 概 述
标志着室第《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》SD 105-82中混凝土试伯的成型与养护方法中规定的专用设施。
- 技术要求
- 标养室应清洁,试件放置架应整齐有序。
- 标养室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,室内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并有防水装置。
- 标养室有温度应为(20±3)℃,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5%。
- 无论采用何种加湿方法,水以雾化为宜,且不得直接淋刷试件。
- 检验条件
- 检定用的仪器设备:
干湿球温度计。测量范围0~50℃,分度值0.5℃。
- 标养室应在实际运行状态下检验。
- 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
- 按2.1、2.2、2.4条对标养室进行外观和资料的检验。
- 用干湿球温度计在标养室的四角和中间部位分别测定标养室的温、湿度,每隔6h测量一次,共4次。每个测值均为标养室温及湿度的测定值。
- 校验结果处理
经检验,满足第2条技术要求的即为合格,发给合格证书。任何一条要求不合格者,均为检验不合格,发给检验结果通知书。
- 校验周期
标养室的校验周期为半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