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方法适用于新购和使用中以及检修后的含气量测定仪的校验。
- 技术要求
- 应有铭牌,其中包括型号、规格、制造厂、出厂编号和出厂日期等。
- 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。
- 含气量测定仪应由硬质金属制成,表面应平整无损;内表面光滑,无凹凸不平的部位。
- 容器内直径与深度相等,容积应为(7000±50)mL。
- 盖体部分应有气室、操作阀、进气阀、排气阀、加水阀、排水阀及压力表。
- 容器与盖体之间用螺栓连接,并应装有密封圈,连接处不得有空气留存,并保证密闭。
- 校验项目及条件
- 校验项目
- 外观检查
- 容器容积标定
- 含气量测定仪的率定
- 校验用器具
- 压力表:量程0~0.25MPa,精度0.01MPa。
- 台秤:50kg,感量50g。
- 校验项目
- 校验方法
- 目测检查是否有铭牌,内壁是否光滑,有无凹凸部位。
- 容器容积标定
- 擦净容器,并将含气量仪全部安装好,测定含气量仪的总质量,测量精确至50g。
- 往容器内注水至上缘,然后将盖体安装好,关闭操作阀和排气阀,打开排水阀和加水阀,通过加水阀,向容器内注入水,当排水阀流出的水流不含气泡时,在注水的状态下,同时关闭加水阀和排水阀,再测定其总质量;测量精确至50g。
- 容器的容积应按下式计算,计算应精确至0.01L:
V=(m2–m1/p)*1000
式中 V—含气量仪的容积;
m1—干燥含气量仪的总质量(kg);
m2—水、含气量仪的总质量(kg);
p—容器内水的密度(kg/m3)。
- 含气量测定仪的率定
- 先测得含气量为0时的压力值。
- 开启排气阀,压力示值器示值回零;关闭操作阀和排气阀,打开排水阀,在排水阀口用量筒接水;用气泵缓缓地向气室内打气,当排出的水恰好是含气量仪体积的1%时。按上再测得含气量为1%时的压力值。
- 如此继续测取含气量分别为2%、3%、4%、5%、6%、7%、8%时的压力值。
- 以上试验均应进行两次,各次所测压力值均应精确至0.01MPa。
- 对以上的各次试验均应进行检验,其相对误差均应小于0 2%;否则应重新率定。
- 据此检验以上含气量0、1%、…、8%共9次的测量结果,绘制含气量与气体压力之间的关系曲线。
- 校验结果处理
全部校验项目均符合技术要求为合格。
- 校验周期
校验周期为6个月。